還在包修期內的產品出了故障,企業卻要求消費者付費維修,究其原因,是消費者自己請人維修過。消協人士提醒消費者︰“三包”期內的產品切莫自行拆開。
消費者張小姐最近喬遷新居,一並把舊屋的空調也拆裝到新屋去了。可是移機後她發現空調的制冷效果不如從前了,于是打電話到廠家服務部去咨詢,維修人員上門來看了後表示原因出在制冷劑不夠,推斷應該是在拆裝過程中不按規範操作造成制冷劑走漏。維修人員解釋說,拆裝空調最重要的步驟就是加壓將制冷劑全部收到室外機,時間太短,制冷劑可能未收干淨;時間太長,則容易因加壓過大損壞壓縮機。這兩種情況都會影響空調的制冷效果,因此在加壓收制冷劑的時候一定要使用制冷劑表。張小姐表示,當初因為便宜,她就隨便找了路邊的個體維修店來拆裝,“他們也沒帶什麼儀器、工具,只是拿個螺絲刀就把空調卸下來了,我也不懂,就由他們弄了。”可是後來就發現空調的制冷效果大大不如以前了。維修人員表示,張小姐的這台空調經過其他人拆裝,所以廠家就不再承擔免費維修服務了。張小姐不禁吃了一驚,空調才買了不過兩年,還在包修期內,怎麼廠家就不再負責了?于是向當地工商所投訴。工商所工作人員調查後認為,空調出廠時是半成品,必須由專業的技術人員安裝才能使用,如果要移機,也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來移動。像張小姐這樣擅自移機出現問題,確實不在“三包”範圍內。據統計,寧波市工商部門7月份共受理空調投訴180件,其中一部分投訴是由于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的,致使商家無須再履行“三包”責任,這也給糾紛的調解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業內人士表示,他們近來陸續接到不少消費者的咨詢或投訴,都是由于消費者在“三包”期內私自拆開有故障的家電,或找非生產廠家指定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導致產品不能再享受“三包”服務。比如消費者範先生家買的熱水器主要部件包修5年,前不久,熱水器發生漏水,廠家的維修人員幾次上門檢查後告訴他,熱水器漏水是水管出了問題,由于水管是附件,不是主要部件,所以不在5年包修範圍內,必須付費才能維修。對此,範先生半信半疑,認為是廠家發現熱水器即將超過“三包”期而故意推諉。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範先生找來朋友幫忙,把熱水器拆開進行檢查,結果不但沒有找到問題,而且無法恢復原樣,更沒辦法安裝。範先生只能再回頭找廠家來維修,但是到了此時,廠家方面明確表示,熱水器已人為損壞,不能再享受“三包”服務。最終,在消保委的調解下,廠家同意為消費者修復熱水器,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不再實行“三包”,但是可以實行收費修理。不管購買何種電器,只要注明了“三包”期限的,在“三包”期內出現質量問題都不要自行拆動或找一些非廠家指定維修人員維修,一定要到指定的維修點,由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維修。如果對維修人員的檢測結果有異議,可以請廠家設立的售後服務中心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等進行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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